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5-06-03 15:21:20
您好!您咨询的“房屋不动产权证解押”的问题,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答复如下:
我市于2024年4月10日起全面施行抵押权注销登记“全程网办”,在您贷款还清后可由抵押权人(银行)单方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备注栏”问题,我市已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取消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信息的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新受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中不再记载抵押登记信息;如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中已经加盖有“抵押设立”章的,抵押权注销后,产权人可前往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加盖“抵押注销”章。不加盖“抵押注销”章不影响权利状态。
如您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需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前往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换证业务。
因无您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63-2838900、283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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