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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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郎韵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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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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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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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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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步街道新建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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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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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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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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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X-GC-GK-20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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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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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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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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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淮南市福源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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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徐圩村散户北、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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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332806.80元;施工费报价:1630753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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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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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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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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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姚安林(施工负责人)、刘树军(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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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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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22023202403974、202135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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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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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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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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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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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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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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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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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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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鼎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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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兰考县谷营镇政府院内、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自编A2栋)803房、804房、805房、806房(仅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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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333310.40元;施工费报价:1633220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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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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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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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1.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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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何鹏(施工负责人)、王成(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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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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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1412024202501599、201244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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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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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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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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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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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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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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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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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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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湖南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北天工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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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蒙瑞龙电气集团办公研发楼7楼、恩施市清江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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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30000.00元;施工费报价:1654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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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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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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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1.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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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柳助兵(施工负责人)、屈代亮(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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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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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湘1442016201851633、2005420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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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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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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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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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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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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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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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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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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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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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5)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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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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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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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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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庹先生,联系电话:0563-7014112,招标代理联系人:赵先生/曹先生,联系电话:15357555788/1860563065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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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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