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公管局>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4-01481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9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4-01481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9
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14:27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578

1.4 招标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5024

2.3 标段划分: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一标段JXX-GC-GK-2025024001

                          (二标段)JXX-GC-GK-2025024002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

2.6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4838107.86二标段2959946.76

2.7 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1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一标段,位于绩溪县城区铁路以西片(除城北入口公园、城北堤坝外),主要建设内容为该区域内所有道路行道树木、公园、广场、游园及绿化带的日常巡查、管理、养护工作,主要道路岛头、城区公园广场进行花卉种植或摆放,乔木大修剪及移植、补植等,养护期2年2)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二标段,位于绩溪县城区铁路以东片及城北入口公园、城北堤坝,主要建设内容为该区域内所有道路行道树木、公园、广场、游园及绿化带的日常巡查、管理、养护工作,主要道路岛头、城区公园广场进行花卉种植或摆放,乔木大修剪及移植、补植等,养护期2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一标段名称: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名称:绩溪县2025-2027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项目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采用建造师为拟任项目经理则另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拟任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7 其他要求:1)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2)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审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26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26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526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一标段: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支行

 号:122774010400035310000000299

二标段: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支行

 号:122774010400035310000000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东门广场建设大楼

人:胡工

   话:0563-8160106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人:胡工

   话:0563-8161768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绩溪县锦屏路12号

   话:0563-8173108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

人:

   话:0563-8160106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63-8161768

11. 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新系统工程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11.3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11.3.1投标人需通过“标证通”APP申领移动CA证书,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服务热线:400-998-0000

11.3.2未申领移动CA证书且已办理介质CA(安徽CA、南京翔晟)的投标人,可凭介质CA主锁在有效期内免费新增一个移动CA证书(有效期和介质CA主锁一致),免费办理服务热线: 0551-63491661。

    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纳入网络考勤,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