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绩溪西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一期)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绩溪西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4〕366号;
1.4 招标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绩溪西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一期)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5019;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025019001;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
2.6 合同估算价:11790.10万元,其中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11590.10万元,勘察设计费为固定报价200.00万元;
2.7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部分须在1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其他建设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分阶段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含采购)195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主要涵盖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周边环境配套改善以及必要基础设施提升,必要动态监测与智慧化管理六部分建设内容。本次招标为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服务内容及费用:包括勘察、测绘、专题方案(不限于水保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房屋安全检测及鉴定、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设计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2)工程施工:经审查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提供后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2.9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三项资质;
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三项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2家)。(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3)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4)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受托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同一人。)。
3.7 其他要求:(1)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如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设计单位提供,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绩溪县: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用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支行
账号:12277401040003531000000029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东门广场建设大楼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63-8160700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明苑2#105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63-8153996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绩溪县锦屏路12号
电 话:0563-8173108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563-8160700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63-8153996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纳入网络考勤,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