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公管局> 中标候选人公告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12-00945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6标段(旌德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0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12-00945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6标段(旌德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0
安徽省宣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6标段(旌德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0 14:15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旌德县林业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7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6标段(旌德县)

项目编号

JDX-GC-GK-2024547

开标时间

20241219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徽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30

投标报价: 12728188.66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37

项目负责人:马永魁、项目总工:李周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师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121056941901014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12023年来安县三城镇、独山镇、水口镇联网路工程;2、来安县三城至广大农村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来安县三城镇、独山镇、水口镇联网路工程。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中大道476

投标报价: 12803075.51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90

项目负责人:梅文明、项目总工:陈明波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贛136201******5349360001120310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1G351台小线婺源赋春段公路改建工程;2、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新林村至金星村路面整治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新林村至金星村路面整治工程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嘉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池河大道与女山大道交叉口西240

投标报价: 13777240.11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68

项目负责人:高燕、项目总工:张强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皖1342005200701269、(201993401079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1G104明光绕城线张八岭南段工程;22023 年明光市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G104明光绕城线张八岭南段工程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锡万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第3款“安全目标”未填写,根据招标文件第613.1 款,未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1220-20241223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563-8603562,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89563661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609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