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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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国市众益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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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市西湖壹号东南(钓鱼台路东)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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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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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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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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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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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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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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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GC-GK-202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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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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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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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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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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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3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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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97977830.66元(设计费投标报价:2901500.14元;施工费投标报价:29507633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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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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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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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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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郭诗文(设计负责人);吴远冰(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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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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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CS153200851、皖145201720170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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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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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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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宁乡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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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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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设计企业奖项:“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项目”获得2022-2023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施工企业奖项:1、“苍梧县新县城及六个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旺甫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获得2021年梧州市“云峰杯”优质工程奖;
2、“藤县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获得梧州市2023年度“云峰杯”优质工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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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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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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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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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隆居花园5幢1单元14-1号商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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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91471907.03元(设计费投标报价:2838150.00元;施工费投标报价:288633757.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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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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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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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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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傅前君(设计负责人);付晨曦(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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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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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CS133400170、云153201920200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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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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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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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广德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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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划设计(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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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设计企业奖项:“颍上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获得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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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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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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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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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号、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市政设计大厦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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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91364074.29元(设计费投标报价:3325000.00元;施工费投标报价:288039074.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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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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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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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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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焦文海(设计负责人);孟浩(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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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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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CS143700529、鲁137202320240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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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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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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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济南市水质净化二厂扩建项目土建工程;
2、新泰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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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设计(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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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设计企业奖项:“济南市仲宫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获得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项目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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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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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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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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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融资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8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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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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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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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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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杨工(招标人)、孙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89028(招标人)、0563-413299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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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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