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管局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作为省级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全省首个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指导招标人在项目招标前开展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全面清理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是否存在影响企业公平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等行为。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招标投标领域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涉企诉求内部流转操作流程,全力保障各方市场主体权益。上半年,召开各类市场主体座谈会6场次,43家企业代表、20名评标专家、5家招标人代表参加座谈交流。制定《招标人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从标前、标中、标后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招标人应当履行的十一项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和负面行为重点事项,进一步督促招标人更好履责,在招标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合规。
动态调整交易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明确应当进入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修订示范文本。印发《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范本(2024年版)》,动态调整“综合评估法”的评标规则等,推进科学合理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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