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项目概述
一、监管运行费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
2.执行条件。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运转,同意申报该项目。
3.绩效情况。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交易活动过程监管、标后履约检查、违法违规活动的调查处理等,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4.经费预算55万元。其中邮电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办公费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3万元,差旅费6.5万元,电费3.6万元,伙食补助费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委托业务费3.325万元,水费0.2万元,印刷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日常运转,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
二、业务培训考试费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
2.执行条件: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业务水平,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意申报该项目。
3.绩效情况:(1)通过定期培训与考核,从而提高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各方服务,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2)根据省里要求及工作需要,开展对评标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提升评标评审专家专业技能;(3)通过对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
4.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培训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旨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平培训使用,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
三、执法经费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
2.执行条件。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根据省司法厅批复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我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执法工作,同意申报该项目。
3.绩效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从而有效减少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4.经费预算11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6万元,培训费1.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处罚工作,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
四、招商引资、联点共建、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
2.执行条件。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为开展我局招商引资、联点共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同意申报该项目。
3.绩效情况。根据我市招商引资联点共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4.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接待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3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联点共建、乡村振兴等活动,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
五、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及建设费项目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
2.执行条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现有条件能达到项目实施要求。
3.绩效情况。根据我中心“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包括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方主体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和场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的见证、服务和操作工作,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工作,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业务指导等。本项目保障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及运维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服务质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维持良性发展,并致力于维持交易市场主体的高满意度。
4.经费预算118万元。其中: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4.74万元,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等办公费用73.76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25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日常运转,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
六、信息化项目30万元
1.立项依据:原为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及建设费项目支出,根据相关要求整合归类为信息化项目。
2.执行条件:根据我中心“三定”方案工作职责,负责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
3.绩效情况: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水平。
4.经费预算30万元,为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用于及时修复信息系统故障、保障机房网路运维设备运转、维持交易主体高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设备运转,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
七、政府集中采购运行费项目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
2.执行条件:一是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宣办发〔2017〕48号)要求,中心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应统一外包由市代理公司实施,并支付外包代理服务费。二是根据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2011)1013号),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纳入预算,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支付。三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数据监管的通知》(皖财购〔2023〕593号)要求,市交易平台系统应对接省“徽采云”平台。
3.绩效情况:为保障政府集中采购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市场能够平稳发展,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经费预算14万元,包括委托业务费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劳务费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用;财政徽采云系统对接服务器租赁费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市交易平台与省“徽采云”平台对接系统的服务器租赁费用。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
八、监管运行费(含诚信体系建设费)
1.立项依据:上年结转。
2.执行条件。上年有尚未完成的合同款,为保证合同履约,申请结转该项目。
3.绩效情况。根据上年签订的政务公开信息推送服务合同,在服务商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后,支付该笔款项。
4.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725万元,差旅费0.275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上年签订的政务公开信息推送服务合同款,无需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项目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