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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012-0004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宣公管〔2018〕45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012-0004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宣公管〔2018〕45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08 09:30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工作责任

1.实行领导负责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承办科室具体承办。对涉及其他科室的建议,科室间要相互协商。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承办科室负责人对提案的办理和答复负直接责任。

2.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科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承办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必须达到100%。

三、办理程序

1.接办。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签收、登记工作。对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应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责,认真核对,对不属于我局办理的,按有关程序退回。对属于我局办理的,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承办科室。

2.办理。承办科室在接到建议、提案后,应尽快落实具体承办人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讨论谋划解决方法。属我局主办的,承办科室应在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积极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并在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答复;确因问题复杂在2个月内不能答复的,应事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说明理由,但正式答复最迟不超过4个月。属我局会办的,应及时主动向主办单位出具会办意见,在1个月内将书面会办意见交综合科。

3.答复。承办科室拟定的建议、提案答复意见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由综合科按要求进行答复。

4.提案办理结束后由承办科室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经局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批准后,综合科按要求报送。

四、立巻归档

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完毕5日内,承办科室将建议、提案的原件、答复件、征询意见反馈表等有关资料送综合科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