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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012-0004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负责人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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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负责人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负责人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2-08 08:51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0日 09:00

发布会嘉宾:市公管局副局长肖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汪琰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会直播

    去年以来,市公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为统领,牢牢把握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和平台利企便民工作主线,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态势良好。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招投标环节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去年以来,市公管局在积极向上争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同时,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相对集中处罚权授予前相关行政执法、处罚等问题,加大招投标领域的执法力度,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2019年8月,市公管局启动了《办法》的起草工作。初稿完成后,分别向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1家单位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9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玉达专门召集有关部门再次征求意见。2020年3月5日,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暂行办法》。

 《办法》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执法范围,办法明确将目前住建、交运、水利三个部门分别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改由市公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对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二部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市公管局牵头执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市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配合市公管局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与联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与服务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市公管局牵头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执法案件并联合开展调查,形成调查处理意见,再以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完善组织保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四方面进行了明确,实行罚缴分离,责任倒查等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第四部分为附件,明确了办法施行时间和联合执法的21个执法项目以及对应的执法依据,并标明牵头单位及执法主体,确保立项有依、执法有据。其中,涉及原执法主体为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项目,仍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本办法自4月5日起施行,将有效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部门联防联控合力,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