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 2.负责组织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 3.负责组织对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基础教育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4.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义,电话:0563—303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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