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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10:0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化全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整治直播网络交易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刷单炒信、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征集范围

1.含有导向错误、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从事商业炒作牟利、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无底线营销、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损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行为;

2.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手段,对其他经营者在直播间的交易、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以及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明知或应知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进行推广引流服务,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

3.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或评价、刷单炒信、流量数据造假、销售混淆仿冒商品、商业诋毁、违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和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商品的行为;

5.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6.无经营资质销售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7.发布虚假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流通商品广告、法律法规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在发布前审查而未经审查的广告、宣称“神医”“神药”广告、违规广告代言的行为;

8.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9.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合法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10.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征求要求

1、倡议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细,包含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交易记录、截图等)。

2、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严格依法处置。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同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征集方式

1.举报电话:0563-12315,0563-3033183。

2.举报平台:http://www.12315.cn/。

3.信函举报:宣城市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11楼网络交易监管科,邮政编码:242000。

4.电子邮箱:xcwjk2019@163.com

特此公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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