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优中争先,先中破新”导向,推动跨界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协同,行政司法衔接协同,不断发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为宣城绿色崛起凝聚力量。
跨界区域一体推进“护绿”。以“一地六县”合作区、“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为重要抓手,与合作区内8个毗邻地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加强与周边跨省相邻市的协调对接,市级层面已与周边跨省相邻的常州、杭州、湖州、南京、无锡以及省内芜湖市、马鞍山市、黄山市等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并制定了《边界区域市级环境污染执法联动工作方案》,从联合协作、研判预警、科学应对、后期处置“四个维度”完善协同联动处置机制,持续开展水阳江、梅溧河、泗安河、洙漕河流域等跨界水体综合整治,协同保护跨界水体。目前,与毗邻地区签订共保联治协议31份,累计开展市级联合执法检查6次,并与南京市首次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初步形成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工作体系,有效保障了省界周边环境安全。
部门联动协同“助绿”。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市直单位分别制定本行业、本领域专项行动子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15个市直单位共排查出2批190个问题。同时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为重要抓手,将违法违规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作为重点排查内容,排查发现问题在市生态环境暗访片予以披露,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推进整改。2024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2228个,完成整改1983个,完成率89%。排查出群众“家门口”问题1663个,完成整改1660个,完成率99.8%,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利益。
司法衔接协同“添绿”。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签订《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移送、执法联动、执法信息交流、案件监督、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联合培训等8项制度,并不定期开展联席会议、联合检查。同时,定期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对环境违法犯罪精准研判、率先出击、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