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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李文明)

发布时间:2025-05-06 13:51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1802执恢544号之一)的裁定结果,以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1802执恢544号)的协助执行内容,下列不动产权已转移。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房地产权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地权宣城字

00040101号

李文明

房屋所有权

341802004010GB00190F00010004

宣州区敬亭北路陶然新村四组团(盛宇名家)7幢1室

 

 

2

国用(2010)5267号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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