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不动产权证让我们林农心里有了底,可以更安心地经营山林了!”4月15日,在我县兴隆镇三峰村,汪先生接过全省首本自留山“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标志着我县林权改革工作从“制度破冰”到“实践落地”,为林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据了解,汪先生从本村自留山农户手中流转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9亩。但过去林权流转政策限制,农户自留山经营权不得转让,这片山场始终无法办证,经营计划也受影响。如今,汪先生成功拿到了这本自留山“三权分置”证书,显得十分高兴:“通过流转经营权盘活资源,增加收入,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为快速推动自留山“三权分置”工作,切实保障林农权益,进一步解决林农在山林经营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旌德县积极谋划,制定了《旌德县林权类(自留山)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编制了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针对性的“三权分置”登记业务培训,全力保障自留山“三权分置”登记工作在我县平稳有序推进。本次自留山“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的发放也是对前期工作的“实战”检验,为后续该类业务办理铺平了道路。
下一步,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林农企业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切实维护好林农的合法权益,确保自留山 “三权分置” 登记工作真正惠及广大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