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报单位: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宣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二期门诊医技内科大楼项目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二次)项目投标人,经查明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6条之规定。
记分分值:记分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 露 期:3个月(2025年3月5日—2025年6月4日)。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