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宣公管记〔2025〕6号
被记录单位: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的宣城市东部新城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已于2025年1月3日完工,该公司1名监理员未录入广域网考勤系统。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2条。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 露 期:3个月(2025年1月16日—2025年4月15日)
2025年1月16日
抄送: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宣城东部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