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尚特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5-01-08 09:26
信息来源: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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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管记〔2025〕2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尚特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2024年第四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中发现,安徽尚特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在宣城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五期5.7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中现场项目经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项目经理不一致,安全员四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2条。
记分分值:22分(累计记分22分)
披 露 期:12个月(2025年1月8日—2026年1月7日)。
2025年1月8日
抄送:宣城市开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