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招投标现场监管工作,宣州区公管局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过程公正、公平、透明的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明确开评标现场监管的目标、范围及方法。有效提升我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的开评标效率和质量。
设定清晰目标,界定监管范围。一是明确监管目标与范围,通过严格的现场监管,以预防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要抓手,确保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在交易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二是明确监管覆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环节,确保每个步骤都在监督之下。同时专门的投诉受理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时收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完善监管方法,细化操作规程。一是依托市区一体之便利,联合区交易中心制定详细的招投标现场监管操作规程,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等交易参与主体的监管、招投标现场秩序维持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每一步都有章可循。二是优化、简化不必要的烦琐环节,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人为干预的可能性,维护各交易主体的根本利益,降低企业成本。
加强法规宣传,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积极向各交易主体及相关人员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对发现的违反规定行为,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建立高效的服务体系,为参与交易的投标企业提供全面周到的支持,包括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
截至目前,我局在招投标现场共对233个工程建设项目和三万六千余家次投标企业进行现场监管,计分处理9家投标企业和3名评标评审专家,维护了我区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