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宣州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强化公平竞争刚性制度约束,联动协作加大公平竞争监管力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充分畅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建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宣城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从今年7月起,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我区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向下延伸,招标人根据限额以下发包项目特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截至目前,共对49个项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其中依法必须招标项目29个,限额以下发包项目20个。
联防联控杜绝违规插手干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秩序,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风险管理巩固廉洁规矩意识。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全流程监督管理,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我区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全流程廉政风险点一览表》,涵盖标前、标中、标后涉及的13个环节31个廉政风险点,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巩固廉洁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