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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宣公管记〔2024〕30号

发布时间:2024-10-09 08:34 信息来源:市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被通报单位: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2024年第三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中发现,在安徽省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施工二标段(石壁山干渠1#隧洞)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第三季度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质检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和第12条之规定。
    记分分值:记分7分(累计记分11分)。
    披 露 期:3个月(2024年10月9日—2025年1月8日)。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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