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2024年第二季度,我局对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现将2024年一季度标后履约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二季度标后履约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一季度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市本级检查通报处理问题项目6个,经组织人员复查,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分别为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泵站施工项目、宣城经开区铜山路与春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暂定名)机电工程;已停工项目1个,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3-15幢学生公寓)智能化工程,建设单位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于5月20日发出书面停工通知;完成整改项目3个,为山水闲庭小区和观江樾小区两个地块EPC配电工程、311地质队地质调查研究中心和311地质队及安徽工业技师学院生活基地(含职工住宅)EPC项目和宣城市阳德路东延段(双塘-九女互通)道路EPC工程,上述三个项目正常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
二、二季度标后履约检查项目
本次共随机选取市本级7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标后履约检查。开展检查的项目名称分别为:山水闲庭小区和观江樾小区两个地块EPC配电工程(复查)、311地质队地质调查研究中心和311地质队及安徽工业技师学院生活基地(含职工住宅)EPC项目(复查)、宣城市阳德路东延段(双塘-九女互通)道路EPC工程(复查)、宣城市陶然新村邻里中心及幼儿园(暂定名)施工总承包工程、G318沪聂线宣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东干渠工程暨宣城市城区活水工程城外段引水工程一标段。
三、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经招标人认可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一致;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考勤是否合格;
4.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有);
5.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核实管理人员身份、检查广域网考勤系统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现场开具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山水闲庭小区和观江樾小区两个地块EPC配电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在岗(建设单位提供了上述人员不在场的情况说明),监理单位总监不在岗(建设单位提供了该总监的请假条)。
2.311地质队地质调查研究中心和311地质队及安徽工业技师学院生活基地(含职工住宅)EPC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皖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芜湖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监理单位总监不在岗(建设单位提供了该总监的请假条),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
3.宣城市阳德路东延段(双塘-九女互通)道路EPC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监理单位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建设单位提供了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请假条)。
4.宣城市陶然新村邻里中心及幼儿园(暂定名)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在岗(建设单位提供了该项目经理的请假条),质量员二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
处理情况:鉴于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
5.G318沪聂线宣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单位:无锡万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宣城市交投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项目正常施工。
6.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中心施工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建设单位提供了该技术负责人的请假条),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
7.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东干渠工程暨宣城市城区活水工程城外段引水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处;施工单位:安徽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建设单位提供了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的情况说明)。
五、存在问题的处理
上述项目单位(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人员变更,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履行标后履约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督促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
2024年7月2日
抄送: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青弋江灌区管理处、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宣城皖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