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工程建设类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宣政办〔2020〕17号),第四季度,我局从招标文件事中事后监管、开评标监督(见证)、合同公开等3个方面,对市本级工程建设类项目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据本次检查结果,拟对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记不良行为记录和通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2月6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8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3-3033782,邮政编码:242000。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拟处理意见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2023年第四季度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拟处理意见
第四季度,我局对市本级14个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抽查;对17个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见证;对已完成中标通知书发放的20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合同公开情况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较好,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拟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存在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记不良行为记录,以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并予以通报:
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记6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