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市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我局在调研、借鉴省内有关地市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宣城市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两阶段评审法)》。现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反馈至市公管局。反馈意见时须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方式和途径如下:
一、电子邮箱:xcsggj@126.com。
二、传真:0563-3033667。
现将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1.市住建局: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中第7点建议修改为: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或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中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 2.泾县公管局: (1)、企业信誉:守合同重信用建议明确颁发部门(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且安徽省2015年已停止颁发,还有部分省份也停止颁发 各省说法:“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誉”或“守合同、重信用” 建筑业协会应当明确需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index.html)登记备案 (2)、投标人连续 年及以上银行基本户信用评价为AAA级的,得 分。 银行好像大部分都取消基本信用评价了,基本都是公司发的。
理由:行业主管部门一般没有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理,但是有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