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主动性。认真学习“新条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了政务公开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