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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201-0002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公管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6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201-0002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公管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6
市公管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06 11:37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发改委精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为统领,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态势良好。

2021年1-11月份,全市共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5312个,交易总额366.04亿元,同比增长37.47%,增收节支40.20亿元,同比增长6.69%。其中,市本级(含开发区)完成交易项目842个,交易额141.57亿元,增收节支10.45亿元。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完善制度规则

1.严格落实国家、省制度规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公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围绕夯实交易前基础工作、提升交易中服务效能、强化交易后履约管理等方面,就做好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抓细抓实抓到位。

2.清理市县招投标制度规则。一是印发《2021年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县级不再新制定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二是持续开展制度文件废改立,全市公共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保留13件、废止10件,并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和部门网站公开。

(二)落实主体责任

1.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主体责任一是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依据《宣城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和各类招标文件范本,明确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有关禁止性和限制性条款,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本级对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标后履约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4月11月,我市公管局对各县市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项目招标文件、标中标后监管、平台服务等方面开展检查,抽查检查项目70个通报情况及问题并要求整改落实三是修改招标文件范本,常态化开展异常低价评审。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常低价处理情况专项检查2检查情况通报各县市区,要求常态化规范开展异常低价竞标评审工作

2.积极探索“评定分离”。印发实施宣城市“评定分离”招标试点工作导则(试点)严格定标程序,规范定标行为,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扩大招标人自主权,实现招标人权责相统一。今年以来,已开展29个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涉及金额49.06亿元。

3.调整优化信用分使用。在试行一年的基础上,我市住建、公管部门对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工程招投标应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在接受联合体投标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企业,以信用得分最高的为准。鼓励招标人对特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1-11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省内企业成交项目数量占比89.66%,成交金额占比86.20%。

4.畅通异议投诉渠道。一是建立异议督办机制。今年以来督办异议21起,县市区异议回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异议处理程序合法合规,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二是规范处理投诉及举报。严格投诉处理调查程序,与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投诉处理合法合规。三是实现在线受理并回复异议、投诉。今年以来,市本级共调查处理完成投诉3起,同比减少4起,办结举报10件,异议、投诉、举报件数实现连续2年下降

    (三)提升专家服务水平

1.严格专家管理,稳步提高评标质量。一是严把专家初审关,优化专家队伍。今年以来,共完成96名人员新入库申请、206名专家续聘申请45名专家信息变更申请的初审工作,审核通过专家新入库存及续聘申请287人,初审通过率达100%。二是加强专家培训、考试,提升专家业务水平。分别于6月26日和12月18日,举办了两期评标评审专家培训会围绕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及案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业务讲解,提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的业务能力和廉洁意识。是加强专家日常考评。严格对专家评委迟到、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标等行为进行记录并扣分。今年以来,共对98名专家进行扣分处理。

    2.推动专家管理工作标准化,提升专家获得感。一是常态化开展专家数字CA证书延续、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入库申报、评标专业/评审品目变更、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信息完善等事项的咨询及申报服务,积极推广皖事通App,为专家提供“最多跑一次”网上办理服务加强专家劳务费结算管理。开展代理机构专家劳务费结算排查,经排查,我市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结算均在项目评审结束当日现场发放或10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二、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

1.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一是全面推进不见面开标。完善升级交易系统,提升优化系统功能,实现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不见面开标。今年以来,我市共计完成工程建设(依法招标)和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项目2875个,成交金额248亿元,不见面开标占比达98.43%二是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我市交易服务系统中部署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终端工位数60个,针对异地远程评标中异地评标服务、评委用餐、评标费用发放等问题,建立异地远程评标合作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900余个。三是在全省第一批试点启用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推广应用移动CA,实现了“指尖上”交易。四是积极对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与招采进宝、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优质采、品茗等第三方交易系统对接,为招标人等各方主体选择不同交易系统等各项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今年以全流程电子化实例运行“市政公司采购长安工具车项目、市政公司五菱征程工具车采购项目”等交易项目。

2.持续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一是优化电子保函服务应用。引入国企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规范电子保函管理我市是全省首个应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区块链技术,将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数据上链存证的市,实现了电子保函的“电子件”向电子凭据的转变。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具电子保函36169笔,释放企业资金78.04亿元。二是升级电子档案系统。启用电子档案2.0新版系统,对各代理机构进行系统应用线上培训,编写电子档案系统操作手册,上传电子档案系统培训视频,供各招标(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员学习。三是上线政采贷系统。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慢问题。目前,已有一家投标企业通过“政采贷”平台,成功贷款50万元。

3.优化交易服务供给。一是承接跨区交易。实现了跨区域项目的异地线上登记、挂网、线上不见面开标和档案线上归档,交易全流程只需“跑一次”。今年以来,不断拓展跨区域项目异地交易,提高交易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累计完成跨区域交易项目6个,涉及金额达27.71亿元。二是服务供给精细化。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机制,全面实行1日办结,公布“零跑腿”交易事项清单,实现项目登记、场地预约、信息发布、开评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保证金收退、合同签订等交易服务全程网上办理。

(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1.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市公管局充分发挥合作联盟第一届轮值主席作用,制定了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推动落实,一是建立了《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CA互联互认机制》、《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机制》等合作事项工作机制,同时整合南通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技术规范》及宣城市、宿州市申报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作为联盟技术标准发布。二是扩大联盟范围。联盟成员市已从成立之初的17个扩展到31个(安徽16市、江苏9市和浙江6市)。三是搭建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CA互认平台,长三角23个城市实现互认,143家市场主体办理了CA互认证书,服务交易700余次。四是推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开展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搭建长三角异地远程调度平台,开展长三角区域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62个。五是搭建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实现交易信息集中发布,共发布政府采购类交易信息5143条,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信息6720条。

2.健全平台安全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制度及人员。按照三级等保要求,制定了覆盖系统、网络、机房、硬件设备、人员等多个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系统、数据库、设备等岗位安全管理人员。二是落实经费,完成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和平台系统三级等保测评服务项目采购及部署

(三)拓展平台覆盖范围

持续推动适合以市场化配置的林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等环境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水利设施等农村产权,以及特许经营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是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突出服务供给和开展交易鉴证,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市交易中心绩溪县分中心颁发我市首张《绩溪县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鉴证书》。二是大力推进“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持续推进承包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不断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加快推进“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不断激发林权交易市场活力。三是积极推动特许经营权纳入平台交易。截至11月底,完成上述项目332宗,成交金额约2.213亿元。

    三、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常态化治理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市公管局成立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恶意竞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宣城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省公管办<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任务分工与落实的通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开展调研督导,强化市、县联动。今年以来,通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扎实推进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工作。年以来,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共排查涉嫌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线索17条,结案17起,其中查实16件,市本级查处7件。全市行政处理3件,信用处理12件,刑事处理2件,行政处罚投标企业3家、从业人员4名,招标1家,共处109.21万元。全市予以信用处理投标企业43家公安机关冻结34家企业投标保证金,累计冻结1180万元。司法机关判处犯串通投标罪公司1家从业人员19名,有期徒刑2人、拘役3人,累计罚金1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3万元,扣押犯罪资金143.14万元。

    2.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提升行动采购项目免收保证金,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切实降低供应商成本。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中标(成交)供应商合法权益。2021年,我市营商环境系统评价政府采购指标位列全省前列。

3.严格落实省级政策要求。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部门网站公布《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材料。结合“四送一服”和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提高企业的政策知晓度。二是制定落实举措,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细化相关要求,确保发挥政策效应。

    (二)创新监管方式

1.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常态化在线监测分析,提升自动监测预警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上线了我市“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对2021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数据开展了分析研判,全市共对6条线索进行信用处理,对12家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6个月。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一是完成制度建设。《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确定按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招标文件抽查检查;二是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招标文件、开评标现场、标后履约开展监督检查,按季度发布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归集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信用宣城”平台。今年以来,我市市本级共抽查项目招标文件87,发出招标文件监督意见书5,标后监督意见书8件,通报问题42

3.加强履约现场与招标投标市场“两场联动”。一是规范标中监管,落实各方市场主体责任。对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活动开展“一标一评”日常考核按月进行通报,保证开评标环节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广域网考勤。今年以来,全市对549个在建工程项目、1723余名从业人员开展广域网考勤。三是开展标后履约专项检查。全市463个在建项目开展标后检查29家建设单位33个项目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督促招标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标后管理,保证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关键人员到岗履职,诚信履约至目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因广域网考勤或标后履约检查发现问题被扣信用分达90家次。

4.加强执法力度,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2021年,我市办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案件2起,分别对违法的投标人以及应招未招的招标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主体,净化了交易市场环境。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在市公管局增设执法调查科,配齐执法人员,全局20人获得执法资格证、5人获得监督证。二是明确处罚流程,印发《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事项流程的通知》,持续推进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行使;三是理清权责边界,研究确定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形成我市公管部门权责清单,认领省级权力事项16项,确定权力事项19项,实现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行政处罚事项全覆盖;四是督导推进县域公共资源交易相对集中处罚权行使,赴各县市区调研监管体制机制,指导宁国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相对集中处罚权申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紧盯“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工作要求,提升监管水平和质量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2022年工作要点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十四五”规划》要求,厘清发展思路,明确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创新智能监管模式。按照《“数字宣城”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优化升级现有平台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通过大数据手段为各类市场交易主体提供数据服务,在推进“网上不见面开标”全覆盖,“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经常化、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不断提高对招投标活动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线索预警、预判能力,做到全程监管、智能预警、精准打击。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标前、标中、标后监管,持续优化招标文件范本及评标评审办法,在招标文件编制、现场监督、标后履约、异议投诉处理、合同公开等方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定期公开信用信息,进一步构建交易一张网,引导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各方交易主体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评定分离”行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一体化发展。一是继续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区块链与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点创新点,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长三角区域形成信息共享市场开发、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二是推进市县一体化发展完善市县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夯实市县一体化发展基础。

    (五)全面提升平台电子化交易水平。围绕“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理念,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加大与业内技术领先单位的联合创新,积极推动各项新技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场景应用,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先进”、“持续领先”的宣城市“智慧”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高效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