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为完善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原市招管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政府投资(采购)重点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宣招管〔2011〕97号)、《宣城市招投标特邀监督员实施项目监督工作指南》(宣招管〔2012〕13号)、《关于合工大宣城校区招标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的办法》(宣招管〔2012〕24号)、《宣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评分办法(修改)》(宣招管〔2013〕13号)、《宣城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管理暂行办法》(宣招管〔2013〕37号)5个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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