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处恶意竞标行为,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现公告如下:
一、严禁投标人在开标会场大声喧哗、吵闹、拦截、阻止其他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威胁、干扰评标专家公正独立评标等恶意扰乱开评标活动行为;
二、严禁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严禁故意抬高报价,严禁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证书、奖项、业绩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禁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五、严禁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约等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