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公管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持续提升我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核查比对“三清单”。组织农水、交运、住建、发改委等多部门召开对接会,按季度对发改委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清单、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与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清单进行核查比对,从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单位、招标时间、发包方式、中标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等环节关联关系入手,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情形。
二是严查违法行为线索。通过大数据分析、开评标现场监管、标后履约检查等方式摸排违法行为线索,今年以来,发现2家投标企业同标段加密锁雷同,经调查,2家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由同一人编制,县公管局依法给予相关企业和个人罚款的行政处罚,提高了其违法成本,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是强化标后履约监管。持续加强标后履约检查、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今年以来,县公管局通过标后履约检查发现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网络考勤实际到岗率不足50%的企业共11家,对7家企业进行信用记分(包括4家企业3个月以上的披露期),另有4家因首次轻微不良行为不记分,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下一步,绩溪县公管局将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以务实举措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助力绩溪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