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记录单位: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的南漪湖入湖河口清淤工程EPC(总承包)已于2023年9月25日完工,该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2条。
记分分值:13分(累计记分13分)
披 露 期:3个月(2024年4月8日—2024年7月7日)
2024年4月8日
抄送:市水利局、宣城市交投南漪湖清淤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