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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宣公管记〔2024〕12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7 17:18 信息来源:市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被记录单位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泵站施工项目已于2024年4月3日完工,该公司总监、专业监理和监理员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2条。

记分分值:9分(累计记分40分)                             

2024年4月7日

    抄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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