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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结果的公示

宣公管〔2024〕9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2 16:10 信息来源:市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2024321日-27日,我局对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项目

本次随机选取市本级11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标后履约检查。开展检查的项目名称分别为: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泵站施工项目(复查)、宣城经开区铜山路与春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暂定名)机电工程(复查)、薰化路上跨沪渝高速衔接段道路等7个工程、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3-15幢学生公寓)智能化工程、山水闲庭小区和观江樾小区两个地块EPC配电工程、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监狱工程、南漪湖入湖河口清淤工程EPC(总承包)、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311地质队地质调查研究中心和311地质队及安徽工业技师学院生活基地(含职工住宅)EPC项目、宣城市阳德路东延段(双塘-九女互通)道路EPC工程、南漪湖综合治理生态清淤试验工程EPC(总承包)。

二、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经招标人认可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一致;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考勤是否合格;

4.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有);

5.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核实管理人员身份、检查广域网考勤系统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现场开具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泵站施工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单位经招标人同意减少一名现场专业监理人员。检查发现一名专业监理和一名监理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对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2.宣城经开区铜山路与春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暂定名)机电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质量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监理单位两名监理员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鉴于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对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3.薰化路上跨沪渝高速衔接段道路等7个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项目正常施工。

4.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3-15幢学生公寓)智能化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

处理情况:对安徽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5.山水闲庭小区和观江樾小区两个地块EPC配电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施工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监理单位总监不在岗(总监提供了参加会议的证明),两名监理员经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了变更。

处理情况:鉴于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

6.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监狱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施工单位: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项目正常施工。

7.南漪湖入湖河口清淤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宣城市交投南漪湖清淤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禹顺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检查当日招标人反馈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11日竣工。

8.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安徽勤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宣城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项目正常施工。

9.311地质队地质调查研究中心和311地质队及安徽工业技师学院生活基地(含职工住宅)EPC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皖地工程勘察院;施工单位: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芜湖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监理单位监理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总监和两名专业监理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对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芜湖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10.宣城市阳德路东延段(双塘-九女互通)道路EPC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监理单位总监不在岗(总监提供参加会议的证明),监理员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鉴于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

11.南漪湖综合治理生态清淤试验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宣城市交投南漪湖清淤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已于2024年2月2日停工,经招标人同意,履行了停工手续。

四、存在问题的处理 

上述项目单位(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人员变更,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履行标后履约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督促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

                           

 

 

                          20244月2

 

抄送: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交投南漪湖清淤工程有限公司、宣城皖地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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