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记录单位: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2024年第一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中发现,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311地质队地质调查研究中心和311地质队及安徽工业技师学院生活基地(含职工住宅)EPC项目中技术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1条和第12条。
记分分值:9分(累计记分11分)
披 露 期:3个月(2024年4月2日—2024年7月1日)
2024年4月2日
抄送:市住建局、宣城皖地工程勘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