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公管记〔2024〕1号
被记录单位: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2023年第四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中,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泵站施工项目中两名专业监理和一名监理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6分(累计记分32分)
抄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