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推动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9月份,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对全县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项目
本次共抽查13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城投·公园里EPC项目、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岭北片区古村落保护联网路工程02标)、绩溪县石门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K2+000~K7+000)01标(绩溪县仁里至洪富村道路及接线改建暨登源河道环境治理工程)、S207文岩路、S346荆白路牌楼1号桥等22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绩溪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项目—板桥头乡卫生院易址新建工程、仁里水乡体验园、尚村宋代文化体验EPCO项目、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锦屏路改造提升工程1标段)、绩溪县吴家山小学(暂定名)新建项目EPC、绩溪天然氧吧·途远西川共享农庄项目、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锦屏路改造提升工程Ⅱ标段--东片区污水收集工程项目)EPCO、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工程一标段。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合同签订情况;
2、是否按要求组建项目部;
3、项目施工情况。
4、进行网络考勤的人员考勤是否合格;
5、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及核实管理人员身份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信用记录。现将现场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城投·公园里EPC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建工新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1人)在岗,另有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请假手续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总监、专监(1人)、监理员(1人)均在岗。
2、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岭北片区古村落保护联网路工程02标)
建设单位: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涵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均在岗。监理单位总监请假有假条,专监(1人)、安全员(1人)、监理员(1人)均在岗。
3、绩溪县石门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施工单位: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项目经理在岗,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均不在岗。
4、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K2+000~K7+000)01标(绩溪县仁里至洪富村道路及接线改建暨登源河道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有假条,安全员(3人)、测量工程师(2人)、隧道工程师(2人)、道路工程师(1人)、合同及造价工程师(1人)、实验检查工程师(1人)在岗,另有安全员(1人)不在岗。监理项目:总监、专监(3人)均在岗。
5、S207文岩路、S346荆白路牌楼1号桥等22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绩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单位:安徽路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振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1人)在岗,技术负责人不在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监(3人)均在岗。
6、绩溪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项目—板桥头乡卫生院易址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绩溪县绩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省观志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均在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岗,专监(2人)、监理员(1人)请假有假条。
7、仁里水乡体验园、尚村宋代文化体验EPCO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县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永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江苏永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施工员(1人)在岗,项目经理请假,技术负责人、质量(1人)、全员(1人)均不在岗。监理项目总监及监理员(1人)请假有假条,另有监理员(2人)在岗。
8、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锦屏路改造提升工程1标段)
建设单位: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安徽涵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均在岗。
9、绩溪县吴家山小学(暂定名)新建项目EPC
建设单位: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金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均在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岗,专监(1人)、监理员(1人)不在岗
10、绩溪天然氧吧·途远西川共享农庄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宣城建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项目经理、安全员(1人)均在岗。
11、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锦屏路改造提升工程Ⅱ标段--东片区污水收集工程项目)EPCO
建设单位: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安徽璟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华中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项目经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均在岗。
12、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绩溪县绩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润方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项目经理请假假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安全员(1人)在岗。
13、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安徽圣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项目经理、安全员(1人)均在岗。
四、存在问题的处理
对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我局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各建设单位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中标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诚信履约,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涉及合同违约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县公管局。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严格按照不良行为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
2023年11月7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县交运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邱型军,副县长徐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