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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3 15:05 信息来源:市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2023612日-29日,我局对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项目

本次随机选取市本级17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标后履约检查。开展检查的项目名称分别为:宣城市中心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复查)、G318宣城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复查)、宣城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1#楼工程(复查)、安徽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2.7GW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扩建技改项目、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尾水管(二期)工程、宣城市第十幼儿园银湖湾园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项目、宣城市观江樾小区EPC项目、宣城江南里小区变配电工程、望湖城(西区)景观工程项目、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3-15幢学生公寓)、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泵站施工项目、巷口桥铁路二级物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工程(二标段:连接道路及水系改造项目)三次、宣城市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阳园区加油站项目、宣城市马村加油站建设项目、G318宣城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二标段、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管道施工项目、 宣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二期门诊医技内科大楼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2.是否依据投标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监理部;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建立监理、施工单位考勤制度,相关考勤记录是否齐全;

5.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是否合格(如有);

6.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7.开展相关政策宣传。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核实管理人员身份、检查广域网考勤系统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检查现场开具告知函,并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宣城市中心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宛陵湖幼儿园)

建设单位:宣城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正常施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请假,履行了请假手续,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

人员变更情况:经招标人同意,施工单位安全员变更。 

2.G318宣城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单位:江西景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福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正常施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专监请假,均履行了请假手续,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

3.宣城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1#楼工程(宛陵大数据中心)

建设单位:宣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施工单位: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已于2023年5月31日完工,监理单位总监广域网整体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对监理单位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4.安徽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2.7GW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扩建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已于2023年6月4日完工。

5.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尾水管(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开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6.宣城市第十幼儿园银湖湾园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江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致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正常施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

处理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徽江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7.宣城市观江樾小区EPC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检查期间因中考要求,项目暂停施工。施工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员本季度广域网考勤率不足50%。

人员变更情况:经招标人同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变更。

处理情况:鉴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

8.宣城江南里小区变配电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宛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施工单位于6月初进场,因现场暂不具备施工条件,项目未正式开工。

9.望湖城(西区)景观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广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0.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3-15幢学生公寓)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正常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监理单位专监和施工单位施工员本季度广域网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鉴于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对施工单位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11.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泵站施工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勤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单位专监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项目经理、总监在管理部门参加会议,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

人员变更情况:经招标人同意,监理单位总监变更。

处理情况:对监理单位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12.巷口桥铁路二级物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工程(二标段:连接道路及水系改造项目)三次

建设单位: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正常施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

处理情况:鉴于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上述两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

13.宣城市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阳园区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市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符合规定,项目正常施工。

14.宣城市马村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市交投汽运润信能源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未正式开工

15.G318宣城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单位: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江苏景然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本季度广域网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鉴于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

16.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城市备用水源优化调整部分)原水管道施工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和一名专监本季度广域网考勤率不足50%。

处理情况:鉴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对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17.宣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二期门诊医技内科大楼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本季度广域网考勤到岗率不足50%。

处理情况:鉴于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

四、存在问题的处理

上述项目单位(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人员变更,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履行项目标后履约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督促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

 

 

 

 

                             2023713

 

 

 

 

 

 

抄送: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宣城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市开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宣城宛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市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市交投汽运润信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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