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10:34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22年,市公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建设工作,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市公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为每位干部职工配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局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营造浓厚法治学习氛围,不断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交流研讨7次。三是运用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局机关办公场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批次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学习,通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辅导讲座等,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

局主要领导充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推进法治建设等工作作为履职重点。一是健全完善部门工作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业务调度会等会议,研究解决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建设问题。二是带头依法办事,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2年以来,市公管局通过集体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14次。

积极落实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一是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6月23日,市公管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落实整改并以改促学,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业务能力。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制定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结合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挑选相关案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的方式,组织全体人员在线观看了《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串通投标案庭审视频》,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提高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成效。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市公管局通过“建机制、练内功、优服务”等各项举措,进一步创优公共资源交易法治营商环境。一是通过坚持法治理论教育、建立执法人员轮换办案机制等多形式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以学法、考法、用法推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设立“宣城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围绕优化招标投标工作流程、招标投标便利度及减轻投标企业负担等7个方面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宣城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接收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自专栏设立以来,征集线索及意见建议8个,并全部办结。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工作宣传,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普法的精准性,有力提升法治宣传效果。2022年,走进项目施工现场对76家企业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四是通过召开市场主体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作风、提效能、优环境、助发展。五是推进县(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统筹各县(市、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报,其中,宁国市、郎溪县、广德市、绩溪县已于2022年先后经省司法厅批复同意获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局法规监督科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制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2年,对新出台的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核。二是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招标文件、开评标现场、标后履约开展监督检查,按季度发布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归集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信用宣城”平台。2022年,我市市本级共抽查项目招标文件57份,发出招标文件监督意见书5件,标后监督意见书3件。三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印发《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2022年,市公管局办结举报16起,调查处理完成投诉9起,督办完成异议124起。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专门聘请法律顾问,常年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理决定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推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作用。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目前本单位有一名工作人员具有律师资格证,已申请公职律师,并参与行政执法案件的讨论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市公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2022年3月29日,制发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对照案卷评查标准,有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近年来,市公管局无重大法审案件,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均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2022年,经当事人申请,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2次,未发生因执法程序不规范引起的投诉事项。三是在市公管局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轻微违规行为,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市公管局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异议投诉事项,坚持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的矛盾纠纷。一是安排专门科室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共办理17起行政处罚案件,收到当事人提起的行政复议2起,其中1起当事人申请撤回,2起经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裁定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二是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化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矛盾纠纷。在局机关设置行政调解办公室,制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行政调解流程图及调解人员名单,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探索运用“质证会”的方式,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公正、高效的招投标领域争议纠纷调解化解机制。2022年,通过质证方式成功化解了1起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每年排查单位内部岗位风险点,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全局范围内经常性开展廉洁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廉洁从政之弦,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违规违纪案例通报等,不断增强廉政意识。二是制定出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制度(试行)》《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进一步约束权力运行。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2022年,市公管局收到1起行政诉讼申请,后因当事人主动撤回,行政诉讼案件终止。局二级机构作为民事诉讼案件第三人参加庭审活动,经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2022年,市公管局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根据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要求,持续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严格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完善,对新制定的文件均按要求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积极开展部门普法宣传等工作,及时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资料。按要求报送《宣城市公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公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相关法规政策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把握不精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及时、清理不全面、公开不规范等。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全局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结果公正。坚持能力提升,通过以案释法、政策宣贯、旁听庭审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法治素养,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特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法治营商环境。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落实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权益。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市交易服务网、专题展板等载体公布投诉渠道,丰富完善线上投诉功能,持续推进线上投诉受理办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交易市场。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