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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季度标后履约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泾公管办字(2022) 10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1 09:10 信息来源: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县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营造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更加有效的推进“两场联动”。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建设管理的通知》(泾政办 [2020] 32号) ,县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数据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二季度标后履约专项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序时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二)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按要求进行广域网等网络考勤,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是否全部到达施工现场,是否将非中标公司人员安排到项目管理岗位上;

(三)是否存在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施工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行为;(四)项目监理履职情况;

(五)其他违法行为。

二、检查方式:
本次标后履约检查由县数据资源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分别对相关行业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本次检查共对包括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工程等在内的部分政府投资在建项目进行标后履约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施工企业标后履约工作较好,符合联合检查相关要求,但仍有个别项目履约不到位,存在主要人员缺岗情况:
项目名称:榔桥镇经济发展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郎溪浩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在岗;
信用记录: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施工单位信用记录记 8 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上述项目单位(招标人)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望各有关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规范履约,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我办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存在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从严从重处理。特此通报。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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