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管局瞄准工程建设项目开标现场、评标现场、异议投诉及举报、履约现场等关键环节,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等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持续推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健全一体化评价体系。截止2020年底,通过制定、修订相关信用评价制度,统一规范了市、县两级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各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标准,健全完善市、县一体化信用评价体系。
二、搭建信用评价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等市场主体的评价系统,按照“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全面归集全市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进行动态更新及管理。同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市场,深化“两场联动”成效,促进招投标市场良性发展。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中事后信用监管。通过常态化开展招标文件监督检查、开评标现场监督、标后履约专项检查、重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等工作,不断加大打击招标文件“量身定做”、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挂靠等乱象的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对11家招标代理机构、22名评标评审专家、60家投标中标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信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