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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三多”并举 促进代理机构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9 10:26 信息来源:泾县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日常行为,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三多”并举,加强代理机构监管,促进代理机构发展。

  一、“多方式”提升代理机构工作能力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需要,增强代理机构法律意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该局坚持对全县执业代理机构开展每周例会、业务培训,并实地走访检查座谈交流。结合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宣传,同时对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评价,提高了代理机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了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多渠道”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规范招标代理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该局制定《泾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业务考核管理细则》,要求代理机构加强从业规范,执行操作规程,注重细节环节,依法规范招标文件制作;工作场所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举止文明、用语礼貌;促进招投标活动规范化,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合法有序开展。 

  三、“多举措”服务招投标活动

  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该局积极主动向招标业主宣传各项政策,为其出谋划策,对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活动精心指导,切实解决招投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项目受理时,坚持有问必答、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公告推送、信息公开等均做到第一时间办理,为顺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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