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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新规则带来新变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6 11:40 信息来源:绩溪县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县一直在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的新模式。今年4月份,我县对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原有的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小型工程项目统一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为成交规则。同时,以全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建成为契机,积极推广小型工程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新的操作规程实施以来,给我县的交易市场带来了新的变化。

  一、资金节约率不断提高。自今年4月份实施新的操作规程以来,共有10个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成功实施交易,总成交金额796.15万元,节约资金300.23万元。随着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今年我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资金节约率由19%提高到27%,节约资金的效果初步显现。

  二、交易效率不断提升。限额以下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入使用以来,我县积极响应。目前,我县小型工程项目已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开标过程不见面。投标人无须到达交易现场,在网上即可解密投标文件,实现对开标全过程的监督,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

  三、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取消后,各地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我县小型工程项目的交易活动,没有任何限制和壁垒。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对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防范效果。同时,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的使用,节省了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制作费用和往返投标费用,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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