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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公管局推行承诺告知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交易市场环境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1 18:05 信息来源:绩溪县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县公管局通过发放事前一次性告知以及引导市场主体书面承诺等做法,不断规范各方主体的交易行为,确保交易活动有序进行。

一是实行项目进平台交易前一次性告知。县公管局印制了《绩溪县政府投资项目进场交易一次性告知函》,列举了交易活动的9项禁止性行为,并对交易过程中事前造价控制、合同签订、合同公开等事项作事前提醒,使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程序和相关义务有基本了解,为下一步交易活动的规范进行打下基础。

二是引导代理机构“一项目、一承诺”签订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代理项目,正确履行代理职责,不得与潜在投标人串通、收受好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等内容。通过承诺,提高代理机构依法履职的意识。

   三是执行工程项目中标单位履约承诺制度。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中标人在约谈时签订《履约承诺书》,其他项目在施工合同签订时签署《履约承诺书》,承诺严格履行合同,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不发生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增强供应商的诚信履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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