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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5 10:55 信息来源: 中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14日,市委巡察市直单位“回头看”专项组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27日,市委巡察市直单位“回头看”专项组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9项,未完成3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

(一)交易市场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管领域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1. 针对“在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投诉受理查处、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交易管理方面缺乏统一监管,工程招标围标、串标、挂靠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吸收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合理建议,丰富完善各类交易文件范本。2018年11月27日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共修订招标文件范本7套,新制定招标文件范本2套。二是加强开评标现场监督,对开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围标串标线索,依法依规及时移交行业监督部门进行查处,并积极配合、督促行业部门调查处理,及时掌握调查处理进度。2018年9月至今,我局共对90个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交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加大标后履约检查力度,将履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2018年11月27日以来,共对7家履约情况较差的单位扣除信用分,对其中复查情况较差的1家单位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四是已于省委巡视反馈后督促宣州区公管局认真开展自查,逐一比对甄别,共明确162个项目作为整改重点项目,分类处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对审计发现应招标未招标、变更体量大、情形严重的47个问题项目已移交区纪委(监察委)处理;对10个定向邀请招标项目经调查核实并报区公管委会议研究后,对项目建设单位和业主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变更体量小、情形较轻的,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通过建章立制、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双桥联圩1、5标段存在挂靠、转包等现象,已由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务局)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巡察反馈以来,宣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邀请招标及违规变更现象。五是宣州区为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合同范本等)增加相应条款》(含招标文件前附表条款和合同范本中的相关条款)等文件,规范招投标行为。

2. 针对“在国有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方面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场交易的通知》,明确该类项目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暂由我局负责交易现场监督。截至目前,我局已对宣城市创业路加压泵站设备采购等2个国有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督。2个项目已完成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合法合规,无质疑投诉等事项。二是对2018年8月份以来12个国有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12个项目合计控制价389万元,中标价363.67万元,节约资金25.33万元,节约率6.51%。所有采购过程合法合规,无质疑投诉等事项。

3. 针对“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边界界定方面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公管委2018年第一次会议要求,再次明确我局法规备案科要严把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关。自巡察以来,该科室严格界定和把关125个交易项目,确保了建设工程与政府采购类文件范本的规范使用。二是我局组织召开市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会议,明确在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时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区分工程建设项目与政府采购项目,尤其是该两类项目中货物采购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同时,明确对不属于上述两类项目中的货物采购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类范本编制交易文件。截止2019年2月27日,已有宣城市马王桥泵站电气系统二次采购项目等7个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类范本,并顺利完成交易。

4. 针对“招标限额管理失范”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起草的《宣城市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合法性审查后,已于2018年第1次公管委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正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

5. 针对“招标备案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26日,以市公管委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要求市直行业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我局继续把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关。巡察反馈以来,各行业监督部门均按要求,加强了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二是主动与市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研究商讨招标文件备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备案问题,与市直有关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对确实找不到备案部门的项目,明确暂由我局负责。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共对宣城市水阳江城区段城市设计项目等12个项目进行了备案,杜绝了备案管理混乱问题。三是根据市公管委2018年第1号会议纪要要求,我局加强对全流程电子化的监管,并实行AB岗制度。自巡察以来,所有进场项目均及时挂网招标。

6. 针对“电子交易范本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丰富完善招标文件范本,印发《宣城市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2018年第四版)》。该范本增加了对投标报价无限制的中位值评标办法,降低了综合评标办法中省建筑企业信用分的比重,同时取消了必须使用信用分的限制,并明确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主决定是否启用信用分。二是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我市建筑企业信用体系,待本市建筑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后运用到我市工程类招标文件范本中,促进本市建筑企业发展。三是加强标后履约监管,每季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我局先后两次牵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市住建委、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宣城市大唐万安置业有限公司、宣城市开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对21个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抽查,对其中履约情况较差的16家施工、监理企业扣除信用分,对未及时整改的3家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以此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市场主体加强管理、诚信履约。

7. 针对“招标范本覆盖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住建局联合制定《无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和《EPC招标文件范本》,扩大招标范本覆盖面。二是积极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三是严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关,2018年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电子化率达85%以上。

(二)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

8. 针对“在贯彻落实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20日,召开市委巡察市直单位“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宣州区公管局主要负责人就“贯彻上级文件规定意识不强,向市局汇报工作、思想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二是重新研究领导分工,明确一名局领导联系宣州区公管局(依据宣编〔2014〕45号文,宣州区公管局挂我局执法二大队和监督检查二科牌子)事项,加强对执法二大队(监督检查二科)联系、指导和检查。三是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的通知》,将执法二大队(监督检查二科)纳入我局学习教育、机关作风建设、业务交流指导中,提出明确的要求。四是结合实际,加强对执法二大队(监督检查二科)的管理。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该科室人员参加中心组学习4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2次。同时,每月对其报备的考勤记录进行检查。

(三)党的全面领导意识淡薄

9. 针对“领导班子配备不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月28日,已完成领导班子配备。目前,局领导一正两副均已到岗。二是局党组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已召开党组会议2次,中心组学习1次。

10. 针对“党的核心意识不突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12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相关责任人就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2019年1月17日,局主要负责人与综合科负责人就巡察整改问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会议记录要求,对业务工作部署会议、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巡察反馈后“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进行研究)分类进行记录。三是2019年1月,成立中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党组成员均已到岗,并按规定开展工作。四是起草《中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待修改完善后印发。

(四)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

11. 针对“民主集中制度不健全,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已配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起草《中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含民主集中制度内容),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待修改完善后印发。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局领导参加政务中心党组会议5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2次,局长办公会1次,局主要领导均能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未发生巡察反馈类似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虚化

(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2. 针对“学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和局党支部集中学习。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文件汇编,组织收看了《榜样3》、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等,开展有关研讨活动。二是对局党支部学习活动和记录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规范记录和党务工作,做好学习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了8次集中学习活动,每次均对学习活动和记录进行自查自省,切实做到强观念,严要求,促规范。

13. 针对“学习不够深入,机械完成学习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17日,局党支部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谈心谈话,要求所属党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对个人学习笔记进行自查,立行立改。二是2018年12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每名党员主动认领,针对学习笔记仅为原文摘抄等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部分党员主动认领研讨材料照搬照抄网络文章问题,进行深刻自我批评,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三是严格按照局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和上级有关要求,集中安排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和自学内容,每次集中学习会议前,明确学习安排。四是为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2019年1月17日局党支部印发了《党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确保每名党员学习入脑入心。

(六)党管意识形态的领导能力有待提升

14.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的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研究领导班子分工并制发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管和分管领导。同时,成立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上级学习要求,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等专题学习。三是机构改革前,我局通过政务中心党组、局党支部(我局党支部隶属政务中心机关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18年12月4日,政务中心党组专题向市委上报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情况的工作报告》。2018年12月27日局党支部召开专题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四是2019年2月1日民主生活会上,局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情况开展了自我批评,明确指出要“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党的组织建设缺失

(七)选人用人方面不够科学

15. 针对“干部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学习年度组织人事部门制定的考核文件,吃透精神,把握考核重点,明确考核细则,研究2018年度考核工作。二是经2019年2月2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从“德、能、勤、绩、廉”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16. 针对“评先评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月28日,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从评议目的、主要内容、主要程序等方面开展集中学习,强化每名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因目前局党支部仅6名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我局暂未达到设立局党支部委员会的条件。结合局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市政务中心机关党委关于2018年度民主评议相关要求,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评选出2018年度局党支部优秀党员2名,并将评议结果报送机关党委。

(八)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17.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要求,局党组研究了领导班子分工并制发文件,明确了党建工作的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二是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党建计划制定、检查、落实工作。2018年9月27日,主要领导听取局党支部成立以来开展的工作情况,强调要按照有关要求梳理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情况,工作要有亮点。2018年12月24日,主要领导听取局党支部工作汇报,要求局党支部要提高抓基层党建的主动性、重要性,夯实党建保障作用;要把工作和任务相结合,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要经常自查,规范党建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监察法》辅导讲座、“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集中研讨、观看《榜样3》等形式开展学习和活动等,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组织。四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谈心谈话登记表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资料齐全。2018年12月—2019年1月,我局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2次,共收集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16份,其中局主要领导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4份,分管领导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4份。

18. 针对“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18年8月29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完成有关同志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二是2018年12月17日,局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谈心谈话,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加强党建理论知识的学习,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强化学习,入脑入心。三是在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该名党员主动认领未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四是2019年1月2日,局党支部书记对未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进行谈话,了解该党员未能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原因,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该党员要引以为戒,加强对党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中共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五是2019年1月17日,局党支部制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9. 针对“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建议,现与政务中心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合用党员活动室。二是按要求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学习、活动等信息。已公开每次集中学习、党费交纳、局党支部活动等情况。三是将阵地建设纳入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待办公场所确定后,全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0. 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月28日,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制度》,强化全体党员对开好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巡察反馈后,局党支部分别于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每次组织生活会前均拟定会议主题,开展会前学习和谈心谈话,会上每名党员都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实

(九)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流于形式

21. 针对“未重视明察暗访的质量及成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宣城市公管局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检查督查制度》和《明察暗访记录表》。二是提高检查质量,对检查时间、地点、具体检查情况进行记录。2019年1月24日,开展了公务用车情况检查活动。通过倒查公务用车行车记录仪、检查车辆运行痕迹,未发现存在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出入风景名胜地等现象。

(十)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

22. 针对“钻研意识不足,政策修订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起草的《宣城市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合法性审查后,已于2018年第1次公管委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正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23. 针对“履职尽责方面有短板,监管职能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详细填写《投诉统计表》和《质疑统计表》。二是巡察以来,我局共收集并督办10起质疑事件,招标人均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回复质疑人,相关处理结果均合法合规。同时,主动协助原市住建委妥善处理了4起投诉,全程参与事件调查过程,调查处理结果合法合规,确保了项目正常推进。三是2018年12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相关责任人就“未能有效督办监管单位及时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等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局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了工作要求。

24. 针对“主动监督不到位,协调意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移交线索,对未查实的8起线索进行核实,原市住建委均已作出书面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我委决定不予立案及行政处罚。鉴于贵单位已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录,我委不再重复进行行政处理”。二是巡察反馈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原市住建委处理投诉,共协助调查4起投诉。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开评标现场监督,及时收集开评标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时间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并配合开展调查。2018年9月至今,共有90个项目进场交易。我局对上述项目加强了开评标现场监督,交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未发现造价码一致及机器码一致等情形。

25. 针对“日常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22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修订完善。二是严格办文标准,加强文字审核,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相关文件。三是重新梳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办法》,以通知形式对该办法中3处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明确。同时,我局对制定的《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梳理。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仍需努力

(十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26.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会计档案资料。二是完成2018年1月至6月记账凭证及2017年会计账簿档案装订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月及时收集整理会计资料、装订成册、编号入档。

六、巡视巡察整改质量有待提升

(十二)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扎实

27. 针对“整改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向市委组织部书面申请成立中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目前,我局党组书记、成员均已到岗,已召开党组会议2次,有效防止党的核心作用被“虚化”的问题。

28. 针对“整改材料粗糙”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相关整改材料,再次核对清退情况,清退人员均已履行签字核对程序。二是将巡察反馈的三项具体问题(中余建设投诉、龙兴建设投诉、青弋江六标段投诉)的支撑材料装订归档至整改材料中。三是重新梳理巡察整改材料,按要求装订归档。

29. 针对“举一反三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12月24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相关责任人针对“本轮专项巡察中仍然发现部分考核文件、管理办法中存在漏字、错字”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2019年1月17日,局主要领导与相关人员就该问题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要求增强责任心,强化审核把关,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3033667,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xcsggj@126.com。

 

                                                                                                        中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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