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陈** | 浏览量 | 3055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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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中标单位业绩认定加分认定有误 | ||||||
信件内容 | 咨询:市长您好: 2020年4月16日(2020年-2022年)年度宣城市城区市政排水设施(含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维修养护工程中标结果重新公告,作为宣城市招标市场潜在投标人,本人对公示的中标单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认定持有异议。 理由为:按招标公告的项目名“宣城市城区市政排水设施(含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维修养护工程”及招标文件中对业绩加分的要求“1、自2012年1月1日(含)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在单项合同价款(或累计完成过的合同价款)20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含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业绩的,得8分。 ”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必须同时具备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养护维修施工内容,公示的中标单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水面保洁、绿化养护及设施设备养护项目(品目二)”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公告中采购内容中无雨水管道及雨水泵站养护维修内容。据此,本人认为,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应予以认可,(2020年-2022年)年度宣城市城区市政排水设施(含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维修养护工程的中标结果应予以重新认定。 尊敬的市长,特请求相关主管单位对此给予公平、公正处理。 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水面保洁、绿化养护及设施设备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网址(http://www.nbzfcg.cn/Project/Notice_view.aspx?Id=74894) 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 | ||||||
来信时间 | 2020-04-19 10:33:38 |
回复时间 | 2020-04-20 08: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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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管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4-20 08:16:0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4-22 17:4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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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管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调查情况:1、2020年4月20日,我局核查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市政)的投标文件,宁波市政投标文件中共含3个相关业绩,分别为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水面保洁绿化养护及设施设备养护项目(品目二)、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市政养护项目、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排水养护项目。2、2020年4月21日,宁波市政向我局提供了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排水养护项目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该项目招标内容包含排水管道、沿江闸门、提升井(含雨水泵站设施)等排水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3、2020年4月21日,我局约谈了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要求评标委员会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宁波市政的投标文件。经核查,评标委员会说明如下:(1)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水面保洁绿化养护及设施设备养护项目(品目二)合同中明确包含污水管道维修养护、泵站维修养护和一体化污水终端处理等内容,在一体化污水终端处理服务内容中,虽不能明确体现雨水管道养护,但也不能确认无雨水管道工作内容。(2)在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市政养护项目、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排水养护项目2个业绩合同中,工作内容均含有排水管道、管道井、户内管等雨水管道养护内容。因此,宁波市政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自2012年1月1日(含)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或累计完成过的合同价款)200万及以上市政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含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业绩的,得8分”的业绩要求。
综上,我局认为评标委员会对宁波市政的评标结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